网友爱看,你来表演,服务于乐子人的消费,就是这么简单。跳一跳舞把明星本人剧宣期的热度保持,做得好的还可能有出圈的效果,这样看来,何乐而不为呢?

但,这其中的悖论是,看张予曦跳舞短视频的消费人群,多大程度是电视剧《千秋令》的消费人群?为张予曦跳舞点赞的人中,多少人会为《千秋令》的正片点赞?当这串数据烟花炸响时,真正被照亮的究竟是剧集本身,还是明星的个人热度?

明星跳“抖”舞,需求浓度最高的,是明星粉丝。

在《棋士》剧组跳完“李羲承进行曲”后,就有其他剧集的主演粉丝呼唤自担“来一遍”,也不是必须是“抖”舞,只要是好的营业,都是粉丝爱看。其次,就是混迹在各种“电子榨菜热梗”中的互联网乐子人。

这样看来,粉丝不仅会为营业买单,很大程度上本身也会为剧集买单。而乐子人会为这个明星的舞蹈买单,在另一个明星跳出效果的时候也会献出自己的点赞,压根都不会进去官号的首页看看这是什么剧,讲什么,在哪里播出。那些为明星热舞贡献播放量的乐子人,转身就会淹没在下一条萌宠视频里。

也别说什么剧宣了,明星参与热梗,本质是粉丝与乐子人特供,原本就不具有剧集内容投放的基因,更多是明星个人的专项表演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