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无罪推定》这部剧揭示了许多司法系统中长期存在的问题。

包括证据审查的严谨性、‌共犯供述的可靠性、‌司法效率与羁押期限的矛盾,‌以及司法独立与公正的挑战‌。‌

还从个体角度,揭示被告方律师团队资源的有限,难以和检方的资源相抗衡。

被告家庭家底掏空,更反映了‌高昂的司法成本及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。

如前所述,内地也有很多著名的冤假错案。

比如,聂树斌案。

1994年,他被怀疑为一起强奸杀人案的犯罪嫌疑人,遭逮捕。

1995年,经二审终审, 被判处并执行死刑。

但,2005年,‌强奸杀人案的真凶落网,并供认该案。

直到‌2016年,‌最高人民法院再审宣判聂树斌无罪, 他的母亲泪洒法庭。

此时距其被执行死刑已过去了21年。

还有让无数人为之心痛的张志超案。

2005年,‌山东省临沭二中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。

张志超被指控为凶手,‌被判处无期徒刑。

‌6年后,‌张志超推翻供词,‌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,‌他的母亲也四处奔走找律师为其申诉。

‌2019年,‌检方重新进行DNA鉴定,‌证明张志超并非凶手。

‌2020年1月,‌张志超被改判无罪。

15年光阴似箭,曾经的中学生张志超,已经成了30岁的中年人。

前段时间,还曝出一起甘肃版「聂树斌案」。

10岁女孩遭性侵,警方却隐匿DNA鉴定证据,让无辜者受冤入狱。

类似很多案件,核心问题都是对「无罪推定」原则的忽视和违背。

无罪推定原则要求,在未经依法判决有罪之前,‌应假定被控告的人是无罪的。

‌然而,‌这些蒙冤的受害者 ,‌大多从一开始就直接被当作罪犯。

‌‌庭审过程中,‌更是违背「谁主张,谁举证」原则,被告人被错误地要求承担证明自己有罪或无罪的义务,‌而公诉人却未能充分履行提出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。

在证据不充分的情况下,‌不仅未遵循疑罪从无的原则,反而滥用权力隐匿不利证据,或是用刑讯逼供等手段制造伪证。

这才导致不少无辜者被错误判决、遭受不公正待遇,造成一桩桩家庭悲剧。

好在,和剧中一样,还有一些有良知的律师坚持,帮受害者洗清冤屈。

面对申诉被多次驳回、复查被延期等‌‌重重阻碍, 他们顶着未知的压力坚持,在大量卷宗中多方搜寻新证据,为蒙冤者申诉。

很多冤案受害人经历过严刑逼供,多次上诉失败后,已经对外界失去信心,也不舍得家人浪费钱,最后都选择了认命。

但看到律师的努力后,才重燃起自由的火种。

他们的故事里,最让人不忍的是纠错的艰辛。